各学院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《浙江外国语学院“十三五”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》、《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发展五年规划(2014-2018年)》文件,请各单位参考《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》(教高[2017]2号),将拟申报2017年本科专业的专业名称于4月14日前上报至教务处(每院限报一个)。待学校专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,再填写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备案专业适用)》。
联系人:郑海霞,教学管理科(望院a209室),联系电话:88213051。
附件: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
教务处
2017年4月7日
附件1: